2007年3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苍南:房产交易假合同骗得30万元
金熠 黄通帅

  温州消息 眼看着房地产市场交易持续火爆,一些不法分子便动起了歪脑筋。近日,温州苍南警方破获了两起伪造房屋买卖契约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。
  今年2月8日,苍南的陈女士相中了龙港镇西城路某单元一间商品房,看过卖房人白某出具的房屋买卖契约后,便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。回家后,陈女士高兴地宣称自己买了间便宜房子,其妹妹连忙询问房屋具体地址。让姐妹俩吃惊的是,妹妹下午看中、准备明天付款的房子,居然就是姐姐买的这间。陈女士当即报了警。
  同一天,苍南警方又接到了吴先生的报警,说他通过龙港镇某房地产介绍所买的商品房已属他人所有。警方立即展开侦查,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、白某。
  原来,陈某早前已将商品房转让给了同村村民,如今此房价格高涨,陈某觉得自己吃亏,便伪造房屋买卖契约,谎称房子已卖给白某。白某凭借该“房屋买卖契约”通过二手房中介所出售房子。目前,两人已骗得30多万元。